Friday, 24 December 2010

加盟雇主公司 挂名董事被追债

2010/12/24 6:27:14 PM
●南洋商报


(麻坡24日讯)入世未深,少女答应当“挂名”董事惹大麻烦!

一名少女甫毕业加入一家会计公司服务,却因信任雇主,及抱着予人方便的心态,同意成为顾客公司的董事,讵料离职三年多后,突然接获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来函追讨有顾客公司的8800令吉罚款。

事主是来自麻坡巴口的吴姓女生(24岁),她透露,在2006年5月完成读会计文凭课程后,她于同年6月在新山一家会计公司上班。

离职后未除名

她说,在2007年7月,其雇主因顾客的公司需要一名董事,因此要求她签署文件,成为“挂名”董事,由于当时有不少同事已成为一些顾客公司的董事,她因此不疑有他,答应雇主的要求。

“许多同事都告诉我,这向来是公司的服务惯例,‘挂名’董事可在离职后辞去董事职,我就是在一名同事离职后,填补其中一个顾客公司的董事空缺。”

她表示,由于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加上信任及听从雇主的指示,才会答应签署成为有关公司的董事。

遭追讨8800元

“我在2007年10份辞职,离职前,公司秘书让我还签署了一些文件,我以为我当时已辞去了相关公司的董事职位,没想到,直到今年10月,我到一家银行开设来往户头时,才惊觉我在该银行的新山马西分行有一个属于有关顾客公司的来往户头,但该户头只有另两名董事的签名。”

她说,本月17日,她再次接获大马公司委员会来函,指她任职董事的该家公司,因没有缴交2008年及2009年的公司报告等问题,将被罚款8800令吉,该会指示她需在14天内偿还罚款,否则将会被采取法律行动对付。

前雇主允1周内解决

事主已向公司委员会查询,并前往麻坡警区总部报案。

她对当初掉以轻心的举动感到懊恼,今日,她也就自己的遭遇,向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求助。

余德华说,他已与事主的前雇主联络,并向对方表明事主已向警方报案,该名雇主表示会在一周内解决问题。

他提醒初出社会的年轻人,切勿对上司的吩咐言听计从。任何人也不能轻易答应让人借用名义充当挂名董事,以免日后惹祸上身,萌生种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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