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7 December 2010

他杀?自杀?悬案?‧赵明福死因1月5日裁定

星洲日报‧2010.12.17

(雪兰莪‧沙亚南17日讯)他杀?自杀?抑或是无头公案?赵明福於去年7月16日离奇坠楼的谜底將於明年1月5日揭晓!

在经过长达1年又5个月的聆讯后,负责调查赵明福真正死因的验尸庭已择订於明年1月5日公佈调查结果。

儘管验尸庭较前已諭令各造代表律师必须在本月10日提呈书面陈词,惟各造律师不约而同在最后一分钟才提呈书面陈词,以致验尸庭无法如期在今日聆听各造代表律师的口头陈词。

验尸庭被迫展延聆讯
验尸庭是於今年11月4日传召最后一名证人,即本案第37证人兼查案官阿末纳兹里助理警监出庭供证后,諭令各造代表律师针对本案进行结案陈词。

不过,总检察署、赵家代表律师和雪州政府代表律师却迟至昨日才提呈书面陈词,率先提呈书面陈词的为大马律师公会,大马反贪委会则在本周二呈上书面陈词。

为了让各造律师有更充裕的时间翻阅其他律师的书面陈词,以决定是否作出回復,验尸庭被迫展延聆讯;按照一般法律程序,若律师没有在庭上公开进行陈词,陈词內容將不获准对外公开。

验尸官阿兹米尔说,若有必要,各造代表律师必须在本月27日或之前就其他律师的书面陈词作出回应。

“省略”律师陈词部份
代表总检察署的律师陈福泉较后受访时说,由於本案涉及太多单位及大量的书面陈词文件,要在庭上逐一唸读陈词的內容料將花费很多时间,所以验尸官才会“省略”掉律师的陈词部份,直接进入公佈调查结果的阶段。

赵明福(30岁)是於去年7月15日下午5时被反贪委会5名官员从雪州政府大厦带走,较后於7月16日下午被发现臥尸於衔接雪州反贪委会总部大厦5楼的露台上。

赵明福是因为雪州民联州议员被指滥用选区拨款事件遭扣留问话。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去年7月22日宣佈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和验尸庭;皇委会负责研究反贪委会的审问程序和盘问赵明福时是否有违反人权,验尸庭则调查和鉴定赵明福的死因。

一般上,在听取证人供词和查阅一切相关文件证据后,验尸官可针对死者死因作出以下结论,即:
1)死者因自己的错误意外身亡;
2)超出人为控制的结果;
3)由身份已確认或不知名人士致死。

若验尸官满意死者是企图剥夺自己的生命,他可把死因归类为“自杀”,若死者死因不明,验尸官可选择在庭上公开其结论;不过,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41A条文下,验尸官的结论被纳为可被高庭检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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