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5 November 2010

董教总:支持吉董联会纠察抗议‧教部须保证‧华小断电不重演

星洲日报‧2010.11.25

(雪兰莪‧加影25日讯)董教总严正看待吉打州铅县的益民华文小学和双溪里茂港內育民华文小学断电的事件,並全力支持吉打董联会及州內华教团体在今日进行纠察,抗议教育部的不公平政策的正义行动。

董教总及所有州董联会对於两校因教育部未代缴电费,导致两校被终止电源供应的作法表达最高度的不满,並要求教育部立即採取行动,解决益民华文小学和育民华文小学断电的问题,並確保同样的事件不再重演。否则,董教总將採取进一步的行动,联合全国华教同道作进一步抗爭。

学校断电不应发生
为一劳永逸解决上述问题,董教总今日在文告中,也吁请政府一律以“中央付款制度”来处理各源流学校的水电费和其他开销,以示公平对待所有学校。

文告说,学校断电是都是不应该发生的事,可是,它却发生了。两所华小成了断电的受害者,难免让人感受到,华小在国家独立时接受津贴,成为国民型小学,至今有53个年头,当局却依然视华小为二等学校,无法享有跟国民学校的同等地位,对於“一个大马”的精神背道而驰。

事实已经证明,若学校无法找到其他来源来支付,当局是会毫不犹疑地採取割电行动的。

华小断电情况的发生,反映教育部是在刁难政府资助学校,也显示了国能是把金钱利益看得比办教育来得更重要。

没公平施行中央付款制
“断电先例一开,以后是否要出现割水,割电话和拒处理排污的情况?董教总对於教育部显然有意要边缘化政府资助学校的作法,表达强烈的不满。”

文告指出,教育部於今年6月1日起,实行由政府的“中央付款制度”处理国內政府学校的水电费、电话费和排污费等开销,学校不用自行缴交。

“只是,教育部却採取‘一国两制’,有关的措施却不让‘政府资助学校’受惠。华、印小学和改制的前华、印中学和教会中学,必须以政府拨出的行政拨款自行解决,而在学校行政拨款不足的情况下,就必须通过其他来源来支付。可见,教育部6月1日通令的主要目的,是要边缘化所有‘政府资助学校’,蚕食‘政府资助学校’的权益。”

政府资助学校被边缘化
董教总强调,“政府资助学校”是国家教育的一环,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有明確规定的地位。而確保“政府资助学校”拥有电供、水供、电话便利和排污设备,是教育部不可推卸的职责。

“所有送儿女进入‘政府资助学校’的家长,都跟把儿女送进“政府学校”的家长一样,是纳税人,既然是履行相同的义务,理应享受相同的权利。教育部企图边缘化“政府资助学校”,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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