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9 November 2010

紧急动议:辩论波德申一所国中发表族歧视言论

日期: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
丹斯里议长

丹斯里,

援引下议院《会议常规》第十八条所作之通知

仅此至诚,本人以《会议常规》第十八条作出通知,提呈以下动议:

一名来自波德申一所国民型中学的大马教育文凭考试监考官于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一项种族歧视言论,因为华裔和印裔学生迟到考场,而指示他们回中国和印度。

至今为止此类种族歧视言论不断,对于一心追求团结和共荣的我们大家而言可谓痛心疾首。这些言论分别在二月份由首相特别助理提出、七月份由一名来自雅加美浪国民型中学教师提出、八月份两名来自东姑阿都拉曼国民型中学和武吉士南卯国民型中学校长所提出,以及这个月在上述事件中一名教师所提出。

根据最近发生的连串事件显示,这并非偶发个案,因为涉案个人所发出之言论拥有其共通性,即指示华裔和印裔回到自己的国家,以及把华裔和印裔形容为妓女和穿载狗链。

为了制止上述课题的一再发生,必须采取一个火速和有效的步骤,因此,《种族关系法令》必须尽快被提呈和通过。本人冀望此动议能被诸位议会同僚所辩论,因此事项涉及公众利益,并需要被即刻处理。

仅此致谢。

峇吉里区国会议员
余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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