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 November 2010

证人指非佣金 . 2.5万是卖屋赚头

东方日报 - 02.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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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代表陈素枝(左起)、 司家吉及张联华在律师吴良忠(左2)陪同下出庭。

(麻坡1日讯)民主行动党文打烟州议员魏宗贤起诉17名党员,诽谤他涉及党所抽佣案, 关键证人林亚冬向法庭指出,该笔2万5000令吉款项不是「佣金」,而是她卖了一间店屋单位后赚取的「咖啡钱」。

麻坡行动党是在2005年,以30万购置一间店屋充当麻坡服务中心,党员后在土地局调查后发现,该店屋是以27万5000令吉成交,18名党员于此向党中央纪委会投诉指魏宗贤舞弊,从中收取2万5000令吉。

这起长达3年的行动党服务中心抽佣风波事件,于今早在麻坡地庭首度开审,由法官哈利亚主审,魏宗贤在代表律师尼尔森,2名证人李金传及林亚冬陪同下出庭。

辩方则聘请吴良忠律师出庭辩护,惟辩方的17名答辩人,仅有司家吉、陈素枝及张联华3名党员出庭听审。

决定购置店屋
第2证人林亚冬(83岁,新加坡公民)在翻译员协助下,以福建话回应诉辩双方律师提问。

她供证时指该笔2万5000令吉全是她个人收下,并存入华侨银行户口内,魏宗贤分毫未取。

林亚冬在1 0多年前,经常与83岁的老伴来往新加坡及麻坡两地,并在2004年,后经他人建议,在麻坡买店屋和老伴长居或做生意,毅然决定在麻坡购置一栋店屋。

她指出,她后来在阿旺(译音)介绍下,向一名自称是阿吴(译音)男子,以27万5000令吉购买位于成吉花园的一间店屋。

不过,在数月后,同样在阿旺介绍下声称行动党要购置会所,后来该党代表、阿旺及阿吴前来见她,洽谈购店屋事宜。

她说,当时不认识魏宗贤等人,并开价以30万令吉且一分不减,将店屋转售,从中赚敢2万5000令吉的「咖啡钱」。

面对辩方律师吴良忠质疑时,林氏强调,交易前后皆没有收取任何定金,当时仅将买家当成朋友,请他们喝酒,店屋买卖的交易,皆是以口头方式进行。

林氏在7月16日签下买卖合同,并在同月25日,从律师楼书记手中,接获2万5000令吉的支票,惟她表示本身不知道支票是由谁开出。

林亚冬:不识字,不知文件内容
(麻坡1日讯)麻行动党会所原屋主林亚冬,2004年签下的买卖合同指2万5000令吉为党所「佣金」  ,岂料3年3个月后的2007年,她再签下一份宣誓书,内容指2万5000令吉「非佣金」。

面对辩方律师吴良忠质问,林氏承认2份文件确实由她所签,但她不知道内容,第一份买卖合同是由一名律师翻译转告,但是至今她已忘记详情。

另一份志期在2007年1 0月24日的宣誓书,她否认是魏宗贤要她签名,但强调已忘记当时情况;  「我都不识字,很多事情已忘记,印象深刻的是,知道自己收到钱。」

由于林氏对多项提问皆表示忘记及不知情,吴良忠要求法庭择日再审。案件在本月8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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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宗贤起诉17名党员案开审,休庭期间与人通电话。

麻行动党服务中心大厦佣金风波演进表
2007年:
7月29日:5名投诉者致函全国行动党卡巴星、全国州秘书、全体中央委员会,指魏宗贤舞弊贪污,  购买党所欺骗党领袖、  同志及公众,  对党内外宣布服务中心大厦价格30万令吉,却没告知2万5000令吉佣金的事实。
8月13日:麻坡各支部领袖党员联合签署投诉,促请中委处理麻坡服务中心涉贿一事。
8月22日:13名投诉者致函林思伟、魏宗贤、全国主席、秘书长林冠英、麻坡服务中心全体职委及中委会,指行动党麻坡县内各支部领导同志促请魏宗贤及林思伟辞去所有党职,  面对纪律行动联合声明。
2007年10月20日:
魏宗贤发出律师信予18名投诉者,  要他们于10月24日前公开道歉,仅有其中一投诉者陈瑞华向魏宗贤道歉。
2007年10月24日:
魏宗贤入禀法庭,起诉17名拒绝道歉的投诉者。

4 comments:

  1. What is the difference in between the commission and "Kopi Duit" mentioned here?

    And what is the difference of "Kopi Duit" given to police and "Kopi Duit" as mentio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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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文打烟叶问?一个打十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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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叶问好像没这么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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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怎么不通过内部解决?自己诉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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