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8 January 2011

麻行动党购党所誹谤案‧魏宗贤败诉

星洲日报‧2011.01.28

(柔佛‧麻坡27日讯)7年前麻坡行动党购置党所引发的誹谤案,地庭法官海达今日裁决起诉人文打烟州议员魏宗贤败诉,且必须负责堂费。

魏氏表示不会担心政治前途受到这起官司的影响。

地庭法官海达在他的简短判词中指出,起诉人没有办法证明17名答辩人曾发出第一及第二封投诉信,诉方也没有把这两封投诉信当作呈堂证据。

他说,诉方没有办法证明这两封投诉信有交到第三者的手上;此外,诉方也没有传召接到投诉信的党中央领袖前来法庭作证,以证明17名答辩人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

没文件提到付款林亚冬
海达说:“这只是一般的投诉信,没有证据可证明答辩人存有任何恶意来詆毁起诉人。”

在提到案件的关键性证人林亚冬时,法官说,没有任何文件提到要把2万5千令吉付给林亚冬,直到2006年,付给林亚冬2万5千令吉才被揭发出来。

现任文打烟州议员魏宗贤是於2007年10月29日(当时他尚未中选为州议员)通过尼申律师入稟麻坡地庭,起诉17名来自麻坡及武吉甘蜜的党员誹谤,並要求赔偿名誉损失。

魏宗贤所列答辩人是:司家吉、温三妹、林昌、黄静兴、李长江、王燕波、李富高、曾玉琳、黄翠云、黄亚弟、黄发源、吕荣南、李富豪、张年华、陈素枝、郑明木及陈月柏。他们聘请来自马六甲的吴良忠律师出庭抗辩。(人名译音)当时魏宗贤宣称採取这项法律行动是要討回公道,以还行动党麻坡服务中心一个清白。

魏宗贤:未决定是否上诉
魏宗贤对誹谤官司败诉感到失望。他说,他先与律师商量后再考虑是否上诉。

魏宗贤是在妻子顏雪慧陪同下到法庭聆听判决。过后他对记者说,他打这场官司是要討个清白,林亚冬已经在庭上清清楚楚表示她收到2万5千令吉,这已还了他的清白。

针对17名答辩人要求该党中央纪律委员会採取纪律行动对付他(魏宗贤)的谈话,魏宗贤回应说:“这是他们的权力。”

17答辩人要求党纪委会对付
17名答辩人的代表司家吉,在新闻发佈会上要求行动党中央纪律委员会採取纪律行动对付把案件带上庭的魏宗贤。

他说,根据党章第四章第十三条,党內的事务必须在党內解决,不可带上法庭。因此,他们要求纪律委员会对付违反党章的魏宗贤。

新闻背景:党购店屋爆发抽佣风波
麻坡行动党是於2004年间以30万令吉购下成吉花园一座双层店屋作为服务中心。不料却在308大选前夕爆发党所抽佣风波。

行动党的5名党员致函给该党中央领袖,指控魏宗贤在购置党所有舞弊之嫌,因为该党对外宣佈大厦的价格30万令吉,却没告知2万5千令吉是佣金。

2007年8月22日,13名党员又致函党中央提出相同的指控,並促请魏宗贤辞去所有党职及面对纪律行动。

魏宗贤於2007年10月29日通过尼申律师入稟麻坡地庭起诉17名党员誹谤,以討回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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