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 January 2011

一张传票缴两次罚款 市民要求退款年余无下文

2011/01/02 12:08:49 PM
●南洋商报


(麻坡1日讯)同张罚款缴两次,市民要求退款无下文。
麻坡市民冯强庆(50岁,技术人员)今日向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投诉,指他缴付交通传票后未被当局妥善处理,以致无法更新路税,在不得已下,他被逼多付一次罚款,可是至今仍未索回第二次的罚款,令他一筹莫展。

他表示,2006年4月,他接获一张400令吉的交通违规传票,同年6月1日,他上庭后被判罚160令吉,因此直接在麻坡法庭缴付相关的款项。

然而,在前年10月5日,正当他欲更新车子的路税时,却被当局告知还有一张传票仍未缴付,他因此到麻坡警局缴付400令吉的传票,以便可以更新路税。

警方仍待上头指示

“后来我越想越怪,这张传票其实已在2006年时缴清,所以隔天我又再度前往麻坡警局要求退还400元的罚款,警方答应将处理此事,惟事隔一年多,我截至目前还未索回该笔款项,警方声称仍在等待上方的指示。”

警方效率奇差

余德华了解情况后,已陪同冯强庆向麻坡交警副主任了解情况,他表示,事主的传票确实已缴清,政府各部门应尽快更新资料,以免事主继续奔波劳碌。

他指出,随着通讯发达,政府部门电脑化,政府部门间其实能以电话、传真或电邮等的方式沟通来解决事主的问题,在此事件看来,市民被逼为了小事而疲于奔命及浪费时间,完全违背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推行的‘绩效优先’和‘知识型经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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