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8 April 2010

刘镇东‧交通政治学

我1990年代念中学时期搭了3年的公共巴士,学院阶段再搭一年,当时的结论是︰有那么一天,我要当交通部长。交通太重要了,尤其是对没车一族,或经济能力难以应付私人交通工具一族。

当时天真的想,交通的问题,说实在其实很简单,几个大原则抓得好,其他就顺水推舟,怎么当时 “塞车是繁荣的象徵”的交通部长都不能明白呢?

当然,我后来明白了,其实交通部长不管理公共交通,交通部长管的是火车、航空和海运。

我后来又发现,原来好些港务服务都已经私营化,交通部辖下的港务局(就像檳城港务局)只是空壳,美其名监管,事实上就是让马华公会可以让退休党要有个看像官却又不像官的位置坐坐、分果果。

港务服务操纵在財政部辖下的公司。以檳城为例,檳城港务公司的主席按惯例就是檳城巫统的其中一名区部主席。

也发现,原来机场公司(MAB)是国库公司的子公司。交通部长实际管的只是民航局。

首相署部长诺莫哈末本週在国会提呈数项关於公共交通的法案一读,算是宣告交通部关门大吉。新的法案连交通部长少数比较可以直接干预的铁路服务也一並併进首相署辖下的公共交通委员会。当交通部长的实在情何以堪。

细读了这一组法案,我的总结是:马来西亚的交通问题,大概只有换政府、换个脑袋,才有解决的机会。因为这一组公共交通法案,仍然跳不出旧有的窠臼︰

第1,交通部可以关门大吉,首相署將全面掌控所有关於公共交通的执照发放。

第2,从1970年年代起,政府的思维跳不出公共交通必须由私人经营,而且最好由土著的私人界经营;法案从头到脚关心的都是执照发放的问题(现在连巴士车站也要申请执照)。殊不知,世界各国的公共交通通常都由政府承担大部份成本,因为公共交通发达,社会就能省下汽车、公路、汽油等非持续性的资源耗损。

我们的政府则反其道而行,视造路为己任(因为造路的合约比较庞大),公共交通则必须由私人支付。

第3,整组法案没有咨询州政府,也很少咨询地方政府。

年少时我以搭客身份做出的“交通问题很简单”结论,其实仍然有效。

巴生河流域和国內其他城市的交通问题,不是单靠多几条铁路干线就能解决。或者说,再多几条大铁轨玩具,如果没有一套整合的系统,也是枉然。又或者说,如果我们有一套完整有效的系统,也许不需要甚么大铁轨,需要的可能只是5000辆巴士、一组单一和整合的时间表、一流的服务和舒適的空间、巴士道、安全。

星洲日报/言路‧作者:刘镇东‧国会议员‧20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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