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
丹斯里议长
丹斯里,
援引下议院《会议常规》第十八条所作之通知
仅此至诚,本人以《会议常规》第十八条作出通知,提呈以下动议:
有关在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下午,于南北大道靠近芙蓉出口处发生的致命公路意外,肇事的长途巴士造成十二人死亡和三十八人受伤。
自二〇〇七年至今,不断发生涉及长途巴士的恐怖交通事故,并造成公众人士的牺牲。事故和牺牲人数根据年份如下:
一、 二〇〇七年,公路意外造成二十人死亡,六人受伤。
二、 二〇〇八年,两起事故。一辆长途巴士跌入山谷,牺牲两人,十七人受伤。另一起事故中,长途巴士撞上大树,造成十人牺牲,十八人受伤。
三、 二〇〇九年,两起事故,一辆长途巴士滑出路面冲入沼泽,六人牺牲,三人受伤。另一起事故中,司机超速并打瞌睡造成十人牺牲。
在这些事故的发生后,陆路交通局和商业车辆注册局开始各自的内部调查,可是却未有制定解决问题的机制,以防止涉及长途巴士公路意外的发生。
在此建议需成立一个中立的皇家委员会以调查和寻找全面的解决方法,以真确的把人民的性命作为首要(考量)。视各方不愿人民的性命暴露在此种意外的威胁,此紧急动议有必要在此庄严的议会中,让诸尊贵的国会议员进行辩论。
仅此致谢
峇吉里国会议员
余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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