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1年10月4日在国会向房屋暨地方政府部口头提问有关巴口垃圾场的关闭及提升课题。
该部在回覆本人的提问时表示,新的替代垃圾场「还未新建」(tapak alternatif masih belum dapat dibina)。答复中也表示,在新场地还未定案及新建前(sementara tapak baru dikenalpasti dan dibina),在新场地还未确定及新建前,房屋暨地方政府部门将安全关闭大部分场地,另外一部分将提升,以应付水源及臭味污染的问题。
该部也透露,提升工程的费用为八百七十万令吉,工程由Sunan Jaya 有限公司得标,工程为期十个月,由2011年9月5日开始,2012年5月4日完工。
本人对这项答复感到震惊,首先,在该部的回覆中说明新的替代垃圾场「还未新建」(tapak alternatif masih belum dapat dibina),而非「还未建竣」(tapak alternatif masih belum dapat siap dibina),同时该部也表示新地点还未确定(dikenalpasti)。由此可见,位于巴莪的新垃圾场并非在巴口垃圾场进行提升工程时同步展开其建造工作,反而还在「还未新建」及「还未定案」的阶段。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拿督曹智雄在2011年6月30日指出,「佔地37英亩的巴口垃圾山目前仍可使用的部份,若拥有妥善规划,估计还能持续运作约2年。」这是否表示所谓的持续运作约两年的期限应由提升工程完工后的2012年5月4日起算呢?
倘若如曹智雄以上所言如实,这样看来,马华麻坡市议员李宝平于2010年9月14日宣布,麻坡市议会已2010年8月28日的常月会议上,一致通过在11月局部关闭垃圾山,并于2011年7月正式关闭事项是否可被视为『自爽』?
另外,为何麻坡市议会的差劲管理而导致关乎巴口垃圾场超载的问题,却需要联邦政府动用八百七十万令吉进行补救工作?谁该为这个课题负起全责?
根据拿督曹智雄在2010年7月14日表示,在第10大马计划下,政府將拨款2亿7000万令吉建设9个卫生垃圾填埋场。换句话,每个新垃圾填埋场的建造费平均为3千万令吉。而上述这项提升工程已经占了建造一座新垃圾填埋场的近30%费用。
由此答复可说明联邦政府在行政上的三项错咎:不负责任、浪费公款、计划杂乱无章。
本人将会对此课题在接下来的国会预算案中继续跟进。
峇吉里国会议员
余德华
04.10.2011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