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2 October 2011

疑窃走4台警艇引擎 2水警涉嫌监守自盗

光华日报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凌晨十二时十一分

(槟城11日讯)两名水警涉嫌监守自盗,疑窃走4台警艇引擎,警方内部调查后,揪出两名涉案水警,延长扣留5天协助调查。

北马水警总部后勤组于上周三检查仓库时,发现4台警艇的引擎不翼而飞,马上汇报上司作出调查。这批失窃引擎都是美国制造,分别两台200匹马力与两台150马力,重量介于100公斤至200公斤,每台价值数千令吉。

东北县警区代主任阿曼巴迪警监受询时指出,警方内部调查发现仓库没有被爆窃痕迹,相信是“内鬼”穿针引线搬走上述引擎。

延扣5天助查

“查案官各别盘问出入仓库警员,其中两名警员口供出现矛盾,于是对两人进行尿液检验后,他们的尿液呈阳性反应,因此延长扣留他们5天协助调查。”

目前,警方援用刑事法典380偷窃条文进行调查。在此条文下,任何人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最高可达7年之监禁或可另加罚款。他说,警方虽然已扣留两名年龄20-30岁的水警,但要搬运逾百斤重的引擎,至少要罗里来回数次运送,相信不是一两天可以得逞,因此相信还有其他嫌犯涉案。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