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报 2011.06.19
(吉隆坡18日讯)女导游与男司机同房险遭强奸的风波,并没有因为旅游部公布调查结果而告一段落,女导游协会批评旅游部,在查案时完全忽视旅游业中要求女导游与男司机“同房”的行规。
女导游协会主席吕秀敏更对旅游部长拿督斯里黄燕燕将本案的一切责任,全部推到身受其害的女导游身上,表达不满,她说,将会与国内的女性团体合作,共同向旅游部呈交备忘录,以废除异性职员出差时需同房的行规。
她表示,黄燕燕前天在国会下议院公布这起事件的调查结果时,指案中女导游是主动将钥匙交给男司机,因此断言旅行社没有违反旅游工业法令,犯错者反而是险遭强奸的女导游。
调查没依据程序
她指出,该协会对旅游部的这项调查非常失望,因该部完全忽视一个事实,即许多女导游是在别无选择之下,被逼与男司机同房。
她表示,这起发生在5月16日的案件中,该名女导游是因为认为她必须与男司机同房,所以才将钥匙交予男司机。
吕秀敏今日发文告指出,许多旅行社为了节省营业成本,已让女导游与男司机同房成为旅游工业中一直存在的行规。
“许多案例显示,女导游无法选择自己的房间,为了保住饭碗,即使面对安全风险,也被逼接受这种与男性同房的文化。”
她批评旅游部的调查,没有依据正当的程序进行,该部刚开始展开调查时,竟不允许女事主在律师陪同下进行问话。
“经过多番交涉及,才允许律师在场,但这名律师只能以观察员身份陪同。”
她说,在正式的问话过后,旅游部2度非正式联络这名女事主。“任何的正式调查,所有的沟通都应以正式的方式进行。电话的联络或非正式会谈,都是不适当的。“
她更透露,旅游部代表更在其中一次的非正式会谈中训斥女事主,指她不应与男司机同房。
吕秀敏驳斥,黄燕燕将这起事件的责任全部推在女导游身上的作法。
她说,在2010年旅游工业法修正法令第6(1)(n)的条文及旅游行业执照条例第13条文下,关于异性职员不得同房的规定,应该由旅游业者承担这项责任。
调查内情当结果
她也指出,一些媒体在处理这起事件上也非常不责任,竟勾勒出女事主为勾引者,与男司机同房是挣外快。
她说,根据一般程序,在完成问话后,旅游部法律小组必须耗费至少7天以整理调查的结果。
吕秀敏说,当旅游部才刚完成问话数小时,便有人让调查的内情当成“调查结果”在媒体上曝光。
“这显示,这项调查的保密性与廉正性,已受到质疑。”她说,这起案件的重点,是女性导游,女性领队与女性司机的安全,以便旅游业者停止异性职员同房的行规。
另一方面,旅游部秘书长拿督黄宏炳受到本报询问时表示,尚未读到该协会的文告,并表示会在细读内文,再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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