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3 11:02:18 AM
●南洋商报
(吉隆坡22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李志亮说,政府无法恢复林连玉公民权,因为法令阐明申请恢复公民权者必须“亲自”在注册官前宣誓签名。
李志亮说,即使林连玉后嗣代表他申请恢复公民权,也无法可据。
“宪法及法令阐明,申请恢复公民权,必须当事人亲自在注册官面前宣誓及签名。至于已逝世者,法律没有阐明,因此无从考究要如何恢复死者公民权。”
民主行动党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在休会演词中要求政府表明是否会回复林连玉公民权及制定法令确保华小及淡小获得公平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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