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4 June 2011

警方擅闯民宅捕嫌犯 主妇投诉门锁损坏要求赔偿

2011/06/04 2:52:41 PM
●南洋商报


(麻坡3日讯)警员为追捕吸毒嫌犯,两度破门闯入民宅,陪月妇饱受惊吓之余,要求警方交代和赔偿损失!

居住在峇吉里马末花园的林美卿(59岁)今午向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投诉,指住家先后在5月21日和昨日,两次遭警员撬门闯入,以致铁门和锁头损坏而蒙受损失。

林美卿育有二男一女,长男卢水发(34岁),因自小智障,每月需付200令吉交由他人看顾;次男卢金发(30岁),为一名磨石技工,以及女儿卢凤仪(24岁),在巴口一家具厂任职。

林氏说,丈夫在两年前车祸逝世,为了帮补家用,她每天外出帮人陪月,加上两名孩子工作,因此白天家里空无一人。

嫌犯坠落厕所

“5月21日上午时分,一组警员突击隔邻一间屋子,内有三名疑是华裔吸毒者,其中两名嫌犯爬上屋顶逃逸时,一人从隔壁邻居的天花板坠下,另两人则从天花板跌落在我家的厨房厕所。”

林美卿说,据邻居透露,警方人员为了捉拿嫌犯,便敲开其屋后的后门闯入将嫌犯捉拿归案,但后门门锁和女儿的房门门锁则被撬坏。

警员再闯住家一无所获

林美卿说,事后儿子金发找人修补天花板和门锁,花了257令吉50仙,过后向警方报案,一名警员表示警方会赔偿。

她感叹,岂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警方人员在未知会下,昨日再度撬开其前门闯入住家搜查嫌犯,结果一无所获。她不满警员一而再私闯民宅,导致门锁和铁门被破坏而且至今也没交代和赔偿。

警方有权破门检查 屋主可依法索赔

针对警员私闯民宅逮捕嫌犯一事,余德华促请警方向事主道歉及负起全责,并作出合理赔偿。

事主无钱聘律师

他说,他已就此事向麻坡警区主任纳西助理总监了解实情,得到的回应是警员有权破门入民宅逮捕嫌犯,而屋主可通过法律途径向警方索赔。

“警方在这事件上应该灵活处理,毕竟林美卿的经济情况不佳,要聘请律师无疑是沉重的负担。”

另一方面,纳西受访时说,警方一旦获得可靠情报,有权在没人应门的单位撬门入屋检查。

他就,事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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