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
丹斯里议长
丹斯里,
援引下议院《会议常规》第十八条所作之通知
仅此至诚,本人以《会议常规》第十八条作出通知,提呈以下动议: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九日,《土权》主席为制造公众紧张情绪,发出言论表示倘若在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华人被迫屯粮。此举为制造公众混乱之目的,此番言论是为故意致使制造人民恐慌,并足以影响我国各族人民之和睦共处。
《净选盟》举办者从未发出有关争执与凶狠之言论,他们仅道出我国选举中应实施的清廉与公正,并冀以此聚会,展示人民不满一直以来在全国大选中的措施。
《土权》主席并非首次发出具有种族主义味道,以唆使人民互相争吵之言论,然而直至今日,警方为能采取行动,以阻止他继续发出影响各族和谐之言论。自国家获得独立至今,能做出如此行为,却又逍遥法外者,前所未有。此行动视为严重之事。
甚至在伊斯兰教中,种族主义或亚萨比亚①文化不被倡导。穆圣曰:「吾等不得呼吁亚萨比亚,因亚萨比亚而战斗,吾等不得因亚萨比亚而死。」《阿布达吾典故》②
给予上述之理由,此般事件反映出安全与和谐已受影响。因七月九日指日可待,它必须被即刻辩论,以作为避免国家安全及人民免于威胁,因此态度而受伤害。本人冀此动议可被全体议会成员所辩论。
仅此致谢
峇吉里区国会议员
余德华
①宗派主义(‘asabiyyah)
②阿布达吾典故(Hadis Riwayat Muslim dan Abu Daw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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