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闻网 2011.06.14
(新加坡13日讯)2名新加坡女子凌晨驾车赴新山吃夜宵,不料一时大意,没有进行指纹扫瞄和入境盖章,被指「非法入境」,在拘留所度过了24小时。
事主林丽丽(非本名)在上周三(8日),晚上11时45分,到樟宜机场,迎接接从香港返国的好友詹婷婷(非本名,39岁,保险经理),两人较后开车到新山吃夜宵。
2人抵达新山关卡时,已是9日的凌晨1时30分。
林丽丽说,由于当时下雨,视线很模糊。她将车驶入亮着绿灯的「2」号检查道,发现移民局柜台里没有人。
詹婷婷便下车到售卖「一触即通」(Touch n Go)卡的柜台购买现金储值卡。
林丽丽说,她尝试透过柜台通话器询问,但杂音很大听不到回覆。由于不熟悉马来西亚新实施生物识别系统,她等了5分钟,便用储值卡通过闸门。
高官要求3千销案
「我们继续开车前行,却发现没有柜台让我们登记指纹,结果就这样过了关卡进入新山。」
2人发现情况不对,赶紧找路U转回新山关卡,想找官员补发盖章。回到关卡,大约是凌晨2时,几名官员磋商后,指她们涉嫌非法入境,并在凌晨3时左右,将她们带入关卡内部的执法单位进行问话。
詹婷婷说,录口供时,两人向官员解释事情经过,并要求官员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查证她们的出境时间,同时追查相关的闭路电视录像,以证明她们在第一时间便回头寻求补发盖章。
「官员态度强硬,强调将控告我们,刑罚是可罚款高达1万令吉,监禁甚至可长达5年。」
2人被关在录口供的会议室内直到下午5时,期间她们获准拨电话回国求助。亲友接到消息后,赶紧联络新加坡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公署以及外交部提供援助。
詹婷婷说,后来出现一名更高级的男官员,口操马来语,要让另一人翻译,询问她们是否愿接受一人缴付3000令吉销案罚款。
「当时我们很疲累,听到可以罚款了事都很欣慰,于是签下一张以马来文手拟的同意书。」
拘留所内被当囚徒
下午3时,官员领着两人去找提款机准备现金偿还罚款,却突然改口称必须将两人送到笨珍拘留所,延长扣押最多14天。
林丽丽与詹婷婷被当作非法入境者关进笨珍拘留所。女狱官一见到她们,便下令她们脱光衣服,然后双手拉耳朵做10次起立蹲下,才准她们换囚服。
林丽丽说,她们被扣上手铐,还没被定罪就被当成囚徒,简直是一种侮辱。
「我们问了其他拘留者,大多是没有护照的菲律宾人、印尼人。我们是仅有的2名新加坡人。」
关押在笨珍拘留所的24小时,她们不敢使用没有门帘遮蔽的开放式厕所,也吃不惯里面的食物,一想到可能关押14天,她们吓得不知所措。
林丽丽说,她们勉强睡过一晚,星期五凌晨5时,被监狱官叫醒,进行回教祷告仪式。
「在这24小时里,我们除了吃饭、祷告之外,就是关在闷不透气的牢房。吃饭时也没有汤匙叉子,我们得用手扒饭吃,我们不敢吃,但其他狱友劝我们最好吃下去,如果没吃完,监狱官会处罚我们。」
在拘留所里,两人被蚊虫叮咬一夜,詹婷婷手脚出现小红斑,全身酸痛。她深怕受骨痛热症感染,跑去看医生,花了35新元(约84令吉)诊疗费。
蚊虫叮咬皮肤红痒
林丽丽则投诉,其颈部背部被蚊虫叮咬,皮肤又红又痒,慨叹地说,会有这种无妄牢狱之灾,是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
另一方面,本报记者尝试联络柔州移民局局长莫哈末纳兹里,以询问有关案件的详情,惟截至截稿时间仍无法取得联系。
该局一名高级官员受询时表示,未听闻此事,并表示会向有关部门了解。
他解释,若有人被怀疑非法入境而被带往拘留所,搜身是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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