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 August 2010

邓章钦:法庭判决都可批评‧没理由不能批评纪委会

星洲日报‧2010.08.02

(雪兰莪‧沙亚南)行动党中委邓章钦认为,党纪律委员会主席陈国伟指他“批评纪委会的决定,等於在指责或影射他们不专业、不公平”的这句话有待商榷。

他说,根据他的法律知识和瞭解,任何法庭的判决都是可以批评的,没有理由党纪委会的决定不能受到批评。他在新闻发会上说:“行动党的各级领袖都曾经严厉批评过联邦法院裁决前霹雳州任议长西华姑马的案件。我们连联邦法院的判决都有批评,包括前霹雳州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尼查的案件。”

纪委会决定非最后决定

邓章钦说,即使是纪委会的决定,在党內也不是最后的决定,有关人士或党员还可以针对纪委会的决定,向党中央委员会提出上诉。

“若他们不满党中央委员会的决定,还可以上述到党代表大会,可见党章本身已阐明。这也是世界或普世標准。

“因此,任何判决都可以受到批评,没甚么大不了;今日我虽贵为雪州议长和州议员,但卸任后,就是一介草民。”

同时,他也说,他作为议长和SELCAT主席也遭人批评,难不成说有人批评他,就要对付那些人吗?

“大家必须根据一定的標准,一个同样的游戏规则,不能每天换游戏规则吧!”

推特留言没指明任何事情
“会在正確平台上解释”

邓章钦说,他目前並没有针对他自己在“推特”留言作出辩护;若他需要解释,本身会到正確平台(纪律委员会)上解释。

“无论他们是否接受我的解释或说词,到时我才向外公佈,到底我针对有关留言作出甚么解释。”

他表示,每个人都有权发表言论,本身在推特留言也没指明任何事情,难道这算藐视纪委会吗?

“没有人能逃得过被批评的情况,我不能说在推特留言会后悔,这也是我和追隨者(followers)之间的事情;况且,我的追隨者也不多,只有那区区1200人。”

推特追隨者增加100人

但是,他笑言,隨著他的新闻上了报章头条,他的追隨者从週日(8月1日)到今日(週一,8月2日),也隨著增加100人了。

邓章钦也认为:“每个人必须小心发言,但你们(媒体)认为我的留言是邪恶(sinister)的吗?这也就是为何我们需要印刷及出版法令的原因之一。”

另外,他针对媒体询问他在推特部份留言的意思时,仅说本身必须向纪委会交代后,才能对外公佈,否则將被指藐视纪委会,以及会被对付。

若以议长SELCAT主席身份传召
即使开除也不就范

也是雪州议会议长邓章钦强调,若行动党纪律委员会以他是议长或雪州能力及透明特別遴选委员会(SELCAT)主席的身份传召他出席听证会,他肯定不会就范。

他声称,即使要面对最严重的纪律处分,即开除他的党籍,他也得把州政府或州议会的利益摆在他个人利益之上。

“即使面对开除(党籍),我也没有办法,这是一个原则的问题。”

截至中午2时为止,邓章钦仍未接获纪委会发出的传召信;但是,他表示,若他是以党领袖或党员的身份被传召,他將义不容辞,一定会出席听证会。

他强调,这是为了捍卫雪州议长和SELCAT主席这个职位的尊严。

他认为,他在“推特”留言即被传召一事,跟州政府没有关系,与议长和SELCAT主席职位无关。

党政应该分开

“党政是两制,是两回事,党政应该要分开,行动党纪律委员会主席陈国伟在这方面並没有展现他专业的態度。”

询及週日晚上废除內安法令联盟(GMI)號召在全国八地同步举行的烛光会,却发生檳州和雪州警方强力镇压一事,邓章钦说:“根据警方法令第27条文,凡超过3人在公共场所的聚会,必须获得警方的准证,但私人地方另当別论。”
他对警方的镇压行动感到遗憾,並认为这只会让人仿如活在紧急状態下,这也与大马正努力推行的“一个马来西亚”概念政策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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