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报 - 21.08.2010
(麻坡20日讯)警员索贿不果亮枪恐吓2男子案,麻坡警区主任纳西尔助理总监今日澄清,巡逻警员亮枪并非出于恐吓,而是戒备状态之一,此案纯粹是一场误会。
他说,根据柔州总警长早前已严厉规定及命令,巡逻警车内的警员都必须配带一把短枪及一把机关枪,一旦警员走出警车,也必须随身手持枪械;确保时时处于戒备状态后,才展开搜查工作。
纳西尔今日针对「警方索贿不果,亮枪恐吓2名男子」的报导,召见记者作出这项澄清。稍早前,纳西尔也指出,根据初步调查显示,该名警员是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内司机没有系上安全带,因此在外环公路与巴力布亚交通灯处拦截对方。「鉴于司机座男子没有系上安全带,警员也就地开出罚单。」
召见2事主录口供
同时,针对2名事主指警员骂粗口且索贿一事,纳西尔回应指出,警方将会召见2名事主录取口供,以作进一步的调查。
2名华裔男子是于昨日,向行动党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投诉,指他们乘车赴约途中,遭警员截查,警员指他们没有绑安全带,在索贿150令吉不果后,粗暴对待他们,甚至亮枪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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