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5 May 2010

余德华国会议员文告:吁请柔佛政府交出麻坡游泳池管理权

根据今年四月二十八日马新社报道,副青年与体育部长拿督拉沙里依斯迈(Datuk Razali Ibrahim)表示该部没有权限对麻坡游泳池进行维修工作,惟柔佛州政府主动提出此要求后,该部才会对此建议进行研究。在五月二日,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斯里拉京奥津(Datuk Lajim Ukin)也建议,可由青年及体育部或是其他机构接管,以让该座游泳池『重见天日』。

有关两名联邦级副部长的说法,本人表示欢迎,同时也对他们能够坦诚公开的对麻坡面对的基本建设问题提出正面的回应表示欣慰。尽管麻坡游泳池并非本人所关注的地方建设课题中,觉得必须最优先处理的事项,反之,作为麻坡发展的最重要基设——麻坡外环公路的粗糙建设—— 才是本人最为关注的部分。然而,在整个麻坡社区发展中,麻坡游泳池是属于原有的社区基设之一,而由于数十年来市议会的不当管理,导致原本可以弥补的问题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而必须浪费更多纳税人的钱来进行该游泳池的维修和建设工作。因此,在无需重新建造,同时重新获得拨款建造新游泳池的前提下,本人认为游泳池的修复和使用是一项比较实际和节省国库开销的一项方案。

本人认为,现在应该回到这个课题的基本面,也即是游泳池管理权的课题。在柔佛民联的紧密合作下,本人通过马哈拉尼区回教党州议员达斯林医生(Dr Mohammad Taslim)和柔佛州反对党领袖士古来区巫 程豪州议员继续在州议会进行后续跟进工作,两人将携手合作,在即将到来的六月份柔佛州议会会议中提出这项课题。柔佛州民联将通过本人和州内的同僚,对柔佛州政府与联邦政府进行跟进,以便麻坡游泳池的土地和管理权限移能顺利转交联邦政府,让相关联邦政府部门可以进行维修拨款。

关于麻坡游泳池的管理权课题,本人建议州政府应该以麻坡体育馆转移联邦政府进行维修的案例为鉴,如果麻坡市议会没有能力维持一个最基本的公共设施,应该即刻与柔佛州政府磋商,交出土地和硬体建设,让联邦政府负责维修。如果麻坡体育馆能够在短短的两年内维修完工,本人相信,麻坡游泳池也可以使用同样的模式进行。

对于马华麻坡区会主席郑贝川律师在今年三月五日在三八妇女节交流会中提到的『朝野政党应抛开歧见,响应一个马来西亚的概念』,本人深表同意,本人在此欲重申首相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的基本元素,里头应该包含着『人民为先、即刻表现』。既然郑律师提出『朝野政党应抛开歧见』,本人必须强调『即刻表现』才是关键,既然本人在国会中已经把这个课题传达给联邦政府有关单位,而有关单位也给予正面回应,因此,在柔佛州身为执政党的马华应该抛开狭隘的党派歧见,由麻坡游泳池的修建计划开始着手贯彻这个理念,协助地方政府和州政府完成麻坡游泳池的管理权限转移,让坡众能够享有最好的基设,那才是真正做到『人民为先』。

峇吉里区国会议员
余德华
04.05.2010

1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