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30 May 2010

2交通修正条文刪除

(吉隆坡)陆路交通局消息透露,由於201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中的两项修正条文,即“把交通传票罚款额,从300令吉提高到1000令吉”及“考取驾照年龄限制从16岁提高到17岁”受到各界反对,因此交通部已决定刪除上述建议。

消息对《新海峡时报》说,交通部是在听取各造,包括国阵后座议员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及公眾的反馈后,决定驳回上述建议。

“修正条文遭许多人反对,多数人认为上述建议將加剧人民的负担,特別是低收入群及郊区居民;交通部长决定听取他们的意见,刪除建议。”

政府已於4月在国会下议院提呈法案一读,但由於国阵后座议员理事会的反对而被撤回;修正法案將於6月在国会重新提呈一读,以辩论其他修正条文,包括实施自动执法系统(AES)等。

另一名消息人士说,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上週的內阁会议中强调,法案务必在6月的国会会议中提呈。

星洲互动‧2010.05.30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