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4 December 2011

文告:摩托骑士接获罚单惊觉车牌闹双胞

(左起)莫哈末阿米顿,陈冠华
峇吉里国会议员余德华接获摩托骑士投诉,投诉怀疑摩托车牌被盗用在他人汽车上,同时也投诉交通警局平反手续繁冗,令车主疲于奔命。

车牌疑盗用无端中罚单

陈冠华(43岁)表示,他在上个月接获一张罚单,吉隆坡武吉阿曼交通警局表示他的交通工具曾经在去年于麻北武吉甘密阻碍交通,因此违反了交通规则必须罚款。然而,陈氏在去年都不曾去过武吉甘密,而他所拥有的车牌号码是一台摩托,而非一辆四轮驱动车。另一名摩托车骑士莫哈末阿米顿也表示,他的车牌是属于摩托,因此不可能在太平超速驾车。

平反程予繁冗

峇吉里国会议员余德华助理余德庆在了解车主的问题后,带领了两位车主前往麻坡交通警察局处理相关的问题。然而,在投诉者报警申诉车牌疑被盗用后,却被告知,必须亲自影写信连同车卡影印本给吉隆坡武吉阿曼警察局总部,以取消该罚款。

我国车辆失窃惊人

余德华表示,我国的车辆(包括摩托)失窃率占全国罪案的40%,每年高逹4万宗,近5年造成的损失额超过40
亿,已经严重到保险公司拒绝受保。因此,警方在发出罚单前,其实应该和陆路交通局的电脑连线,以确定该交通工具和车牌的资料是否吻合。然而,在上述的案例中,由于警方的疏忽,令无端端接获罚单的车主提心吊胆,还必须请假报警,又得浪费时间和金钱以取消罚单,令人无法接受。而两位投诉者的车牌闹双胞问题在报警后,麻坡交警其实可利用电邮或是传真将报案资料交给吉隆坡的警察总部,以解决问题。可是,相关的程序作业竟然还需要报案人亲自写信寄去武吉阿曼,这些不是违反了政府一贯提倡的'绩效'政策吗?

峇吉里国会议员
余德华
13/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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