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5 May 2011

文告:告诫林魏二人书

日前宗贤同志于麻民行大厦之记者会,点名本人回应近日之纠纷。本人不以为然,须知,党制所限,凡举党务,须党内管道解决。然而,事态演烈,选民嗤之以鼻,党员众说纷纭,身为本区人民代议士兼地方领袖,对区内选民,本人须阐明立场,以正视听,惟,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本人十八岁入党,如今二十载,一路走来,荆棘塞途,林魏二人对本人之教诲鼓励,其恩之重,没齿难忘。然而,昔日同林鸟,今朝燕纷飞,林魏形同陌路,党员见此惨状,无不痛心疾首。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今日倘若只说道理,林魏两人皆有过咎。林未经州委会肯首,擅自召唤媒体,揭党务内情,罔顾党纪;魏亦知法犯法,与林一般见识,复纠众以言论击之。林魏两人乃资深领袖,不顾身份,逞一时之快,互相谩骂,不亦乐乎,犹如小儿戏法。试问,经此一事,往后如何成为新进党员纪律之楷模?如何成为社会民众之依靠?更甚之是,魏屡劝不停,竟公然与十七名资深党员展开诉讼,魏虽败诉,犹不知悔改,策以上诉。此举已触犯党章第四章第十三条(d)款(Ⅳ)项。党章禀明,凡党务,未经党内管道解决而擅自展开诉讼者,可被革除党籍。立法者况复视党章如粪土,云何守国州之法,立国州之法?

迁离麻民行大厦之事,乃本人之决定。此事缘起,与本人三哥德庆有关。三哥爱弟心切,与魏多次为小事口角,魏更二度报警,一指三哥偷窃党所纸张,二指三哥向党员发送活动短讯。手足情深,本人不忍兄委屈,更不欲魏难堪,毅然另立办事处,以为权宜。本人出身低微,不学无术,月入一千有五,无甚奢求,唯供糊口。多年仅存八千,亦尽数付诸麻民行大厦购所基金,为党建设,无怨无悔。如今虽身为全职国会议员,亦无副业,基薪六千,尽管如此,本办事处草创之际,举步艰辛,经济拘拮,每月收入尽耗,间中还需亲友接济维持。有云苛己宽人,取之于民,还惠于民,倘若手足、同志两厢成全,更能专注于选民服务,岂为美事?

本人苦口婆心,劝斂林魏二人悬崖勒马,凡事需以党纪为纲,以党领导马首是瞻。须知,我国各政党传统沿袭大英政制,是名党鞭制,群体纪律胜于个人主义。林魏二人,多年艰苦耕耘,其成就有目共睹,致使党在麻坡茁壮成长,魏之才干,加之林的谋略,无懈可击之搭配,是党的重要资产。现今党之当务之急,乃实现我国之两线制,阻喝日益严峻的种族主义及滥权腐败,而非陷于小仁小义不能自拔,视百姓于水深火热而不顾。

《中阿含经·箭喻品》有云,欲解箭毒,还须先行拔除箭头,而非继续追问箭之来由?谁家所射,何厂所制?箭头不拔,毒从何解?林魏二人需细细思量。

峇吉里国会议员
余德华
2011.05.05

原文字稿(修正为报章限字版之前版本)

13 comments:

  1. yb余真的是有情有义的人,这才是大将之风,希望这两个人看了这篇文章能够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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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楼上的,一个整天和黑道混在一起的人,哪里懂得yb余德华的苦口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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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余文行云流水,攻守兼备,拨云见日,实在智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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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辜明财(巴口)5/5/11 10:46 pm

    我对照了原文才知道真的是YB余德华写的,替原文润笔的人手法高超,YB的原本意思也具备了大政治家风范,想不到我们麻坡有这样杰出的人才,真的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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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行动党内斗内行,外斗外行,下届大选峇吉里和文打烟肯定输到脱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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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yb,你的用心可以由你的文字看出来,我对你的修养很敬佩,可是我不觉得这个林思伟和魏忠贤会领情,两个都受林吉祥恩宠,一个是过期式的,一个是现代式的,两个都改不了奴性,他们听不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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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大家请给火箭一个教训,这次大选请把票投给马华,不要让他们以为赢了就可以搞党争,辜负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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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这篇文告写得有血有肉,真情流露,和魏忠贤比起来,他的修养真的很差。很高兴我们民联有这种有良心的领袖。Yb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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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请各位麻坡人在下届大选拒绝一个内斗又有黑社会背景的行动党,请大家务必投国阵,国阵带来国家繁荣,投行动党等于投给四人帮加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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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上面的你一直讲马华好,马华给你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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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人民,有project才有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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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人民,什么表情噢?你不认同?
    如果我说,有马华,有project,你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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