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3 May 2011

商人投诉討回公道‧同一错误5分钟两罚单

星洲日报/大柔佛‧2011.05.13
林绍松(左)因未觉察到所收到的是同样的罚单,而缴付了两张罚单的罚金。中起为余德华及该党流动车队主任潘少清。(图:星洲日报)

(柔佛‧麻坡13日讯)麻坡一名从事汽车古申业的商人2个月前在麻坡五马路因违反交通规则,於本月初接获2张罚单,他在缴付了400令吉罚金后,他的妻子才觉察罚单所有资料都相同,仅是发出罚单的时间相隔了5分钟。

该名商人林绍松(52岁)今日下午在新闻发佈会上透露,今年3月10日下午2时许,他开车从砂香街右转朝五马路麻坡钻禧纪念堂方向行驶,相信因此而触犯了交通规则。

他说,本月初他先后接获2张各誌明150令吉的交通罚单,最初他以为是当局重复寄来的同一张罚单,所以他並不在意。

为了避免超过5月12日的期限而增加罚金,林绍松於本月10日就到麻坡交通警局缴付交通罚款。

因技术问题缴200令吉
“车子是我太太名下,所以我以她的身份证號码查询,並被告知电脑显示共有两张罚单未缴,当时我以为另一张是不同的罚单,因此决定一次过缴清。”

就在林绍松掏出300令吉来付交通罚款时,柜台人员却告诉他,因技术问题,林氏所需付的罚金,並非罚单上所写的150令吉,而是200令吉。

林绍松回到家后,他的太太重新检查所收到的罚单,这才发现他所收到的罚单,一张誌明的时间是下午2时15分,另一张则是2时20分,其余资料都是相同的,而且罚单编號也是顺序的,显然是同一项错误,却被开了2张不同的罚单。

本月11日,林绍松向峇吉里国会议员余德华反映他的遭遇。並於今午针对此事召开新闻发佈会。

余德华:柜台人员应出言提醒
余德华说,麻坡警区主任纳希尔在瞭解详情后,发现是因技术问题,才会出现两张罚单的错误。

他说,纳希尔吁请事主到交通警局领取正式的罚单收据,然后再由该局协助林氏取回所多付的200令吉罚金。

余氏认为,当交警柜台人员发现事主的罚单有问题时,就该出言提醒。

“此外,警方应该是根据罚单上注明的款额收取罚金,不能以技术问题为由,收取不同款额,这对事主很不公平。”

不过,余德华讚扬麻坡警区主任在处理这起事件上,立下了很好榜样,快速地协助事主。

他也提醒公眾,如果对所接获的交通罚单產生疑问,必须向相关当局查询,或直接向麻坡警区主任反映,寻求解决管道。

纳希尔:將取消一张罚单
麻坡警区主任纳希尔受询时指出,由於事主违规时,被两名警务人员先后发现而开出罚单,因此才会出现相隔5分钟的两张罚单。

他表示,警方將会取消事主的其中一张罚单。另一方面,他也告知,事主所接收到的罚单的新罚款额已是200令吉而非1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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