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6 August 2008

DNA法案“偷跑”进入二读 律师公会抨大马像警察国

当今大马》转载

李伟伦 | 8月26日 下午1点32分
虽然遭到在野党和公民团体的群起围攻,不过内政部长赛哈密今天趁着峇东埔补选投票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脱氧核糖核酸法案》二读。一旦该法案通过,警方将可强制所有刑事案嫌犯提供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

赛哈密是在今天中午12点左右,向国会下议院提呈有关二读法案。然而,根据国会的安排,该二读法案本来是安排在《大专法令修正案》之后。《脱氧核糖核酸法案》“偷跑”提早辩论,马上引起了在野党议员的反对。

律师公会呈备忘录抗议

除了行动党华都牙也区国会议员冯宝君在议会厅内提出反对外,大马律师公会今天也向行动党国会议员提呈一份备忘录,要求该党正视《脱氧核糖核酸法案》所带来的连锁恶性影响。

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席云大舜指出,一旦该法案通过后,警方可在无需获得法庭批准下,强制要求所有刑事案嫌犯提供脱氧核糖核酸样本,此举将让大马走向更极端的“警察国”。

“该法案允许执法单位索取脱氧核糖核酸样本的对象太过广,只要他们怀疑某人犯了刑事罪,就可在调查该案的过程中,免除向法庭申请的程序,直接索取那人的脱氧核糖核酸样本。”

DNA资料库独立性存疑

他也表示,通过该法案后,政府还会成立一个脱氧核糖核酸样本资料库,而该资料库的主管将由内政部长从警员中遴选,令其独立性备受质疑。

“该法案将允许执法单位收集、处理和收藏每个人的高度机密资料。在成立资料保密法令前,政府不能通过《脱氧核糖核酸法案》,否则将侵犯私隐和人权。”

他也质疑,在成立了脱氧核糖核酸样本资料库后,政府是否有能力确保该资料库的资料不会外泄。

“目前公众对我国执法单位的信心一片低靡,总检察署经常被批评,警方和反贪污局的形象恶劣,倡议已久的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也无法成立,此法案的出现不是时候。”

他对内政部在没质询任何专业人士和公众意见下,就仓促提呈有关法案的做法,感到伤心和遗憾。

赶在肛交案前通过法案?

另一方面,代表行动党接领备忘录的森美兰州拉沙区(Rasah)国会议员陆兆福表示,该法案才日前甫通过一读,却能赶在《大专法令修正案》前进入二读阶段,整个安排明显具有政治议程。

“我相信他们是要赶在29日提呈财政预算案之前,三读通过《脱氧核糖核酸法案》,以在(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的肛交案开审前,强制抽取其脱氧核糖核酸样本。”

根据国会行程安排,国会将在本月29日的财政预算案提呈日后,一直休会至10月12日才重开,而安华的肛交案将在9月中旬过堂。

陆兆福说,若国会赶在这几天,在没有经过足够辩论的情况下,就仓促通过《脱氧核糖核酸法案》,肯定将带来极大的影响。

“国会应该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来研究有关法案,这样才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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