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5 November 2009

35党团联署签名请愿 要求撤销钟立薇控状

柔佛35个党团联署签名请愿,要求总检察长撤销在内安法令下被捕,以及因提供假情报被控的人民之声新山支会工委钟立薇的控状。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协调员方佩芬告诉《南洋商报》,上述35个党团联署签名的请愿书于今早10时,由民主行动党柔州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和社会主义党全国秘书长亚鲁哲文等5人,代表提呈予大马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由于总检察长有事在身,由刑事检控主任敦阿都玛吉代领。

5名代表在场逗留20分钟,整个过程非常和平,而阿都玛吉向他们承诺,总检察署将重新检讨钟立薇的控状,才决定是否继续提控后者。

钟立薇是人民之声新山支会工委,她是于去年10月针对甘榜峇鲁避兰东登嘉村民在10月16日为捍卫住屋权益,阻止发展商拆屋,导致27人被警方逮捕的事件,而向新山百万镇警局报案,并向柔州警察网作出同样内容的投诉。

没损害他人动机

不料却在18日遭警方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28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82条文逮捕。

总检察署于2009年10月14日正式在新山地庭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提控钟立薇。

本案件将于2009年12月16日开始审讯。

请愿书内容提到,钟立薇向警署报案,是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的行动,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动机和目的,不能被视为是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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