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勤杰(前排左3)在余德华(前排左2)陪同下举行新闻发佈会,前排左陈泓宾,前排右起顏碧贞、李晓慧,后排左起陈志佳、萧宇轩、廖於緋、陈明安、阿末顿。(图:星洲日报) |
(柔佛‧新山12日讯)3天前,柔佛州消费人仲裁庭审理的一起“网购手机却寄来石臼”案件,原来此案中被列为第一答辩人的“Jay One Communication & Service”手机店,是被人盗用公司名称进行网购欺骗。该手机店东主今日现身澄清,並声称他本人也是受害者。
这名来自麻坡的年轻手机店东主余勤杰(27岁)声称,由於公司的名字被盗用而被告上消费人仲裁庭,公司名字因而刊登在报章上,造成公司名义受损,他的网络生意也受影响。
业者发佈会解释事发经过
余勤杰今午在行动党麻坡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陪同下,亲自前往新山消费人作出澄清,並呈上他向警方备案的文件。过后,余勤杰在余德华安排下在新山柔南华文报从业员俱乐部召开新闻发佈会解释事发经过。
余勤杰指出,他的手机店公司“Jay One Communication&Service”,於2008年3月间註册,是由他独资经营的公司。过去3年,他都有进行网络生意,接受网购。一路来都无事,没有遇上任何麻烦。
他说,去年12月初,他接到一名名叫莫哈末海斯鲁的电话,问他是不是林姓男子,对方责问他,为何他匯了邮购智能手机的钱,但迟迟却不见寄货来。
接追货电话感事有蹊蹺
他指出,接到追货的电话后,他便感到事有蹊蹺,因为他並不是莫哈末海斯鲁所要找的人,他的户头里也没有对方匯过来的钱,他开始担心公司名字被人盗用。
他说,12月13日,他接到一封莫哈末海斯鲁通过消费庭起诉他的信件,由於他本人根本没有与莫哈末海斯鲁有任何网络交易,3天后,他便前往麻坡警局备案。
他表示,他以为自己已经备了案应该没事了,因此今年1月9日,他也没有前来新山出席柔佛州消费人仲裁庭的审讯,结果仲裁庭在他缺席的情况下作出了判决,而被列为答辩人之一的公司名字也因而上了报。
他说,隨著报章刊登了“网购手机却寄来石臼”新闻后,人误以为他的公司涉及网购欺骗,造成他的生意受影响。
他表示,他不能確定该名林姓男子是否有继续利用他公司的名字欺骗其他网购消费者,但是希望经过这项澄清,能还给他的手机公司一个清白。
余德华:免受骗及损失
从事网络生意需小心
余德华指出,在这个网络时代,成立公司进行网络生意务必小心;消费者进行网购,也要多瞭解网购公司的运作和背景,避免受骗,蒙受钱財损失。
他促请消费人仲裁庭在审理案件之前,也应调查清楚,避免无辜者被起诉和被判惩。
公务员办公时间不应去喝茶
另一方面,余德华对公务员的服务態度也有微言。他说,不管任何阶层的人上门到公共部门来求助,公务员都要友善以待,同时公务员在办公时间,不应擅自离开岗位去喝茶。
他指出,他昨天与消费庭的一名官员预约了时间,今早会陪同投诉人余勤杰到消费人仲裁庭处理澄清事件。今早8时45分,他们从麻坡抵达仲裁庭办公室时,竟不见该名官员,当时在场一名职员回应说,其他职员(包括该名官员)都出去喝茶了。
他说,起初时,该名职员的口气不是很友善,直到他表明身份后,对方的態度才有所改善。
同时出席今午发佈会的行动党执委包括柔佛州副主席阿末顿、副秘书顏碧贞、执委陈明安,柔佛州社青团团长陈泓宾、宣传秘书廖於緋、干训局主任陈志佳,柔佛再也服务中心副主任萧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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